全球都在反对一次性塑料制品,尤其是曾经无处不在的塑料袋。一个新报告来自联合国环境署和世界资源研究所的研究发现,截至2018年7月,至少有127个国家(在192个被审查的国家中)通过了某种形式的立法来规范塑料袋。这些政策从马绍尔群岛的完全禁止,到摩尔多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地逐步淘汰,再到罗马尼亚和越南鼓励使用可重复使用袋的法律。

然而,尽管监管不断加强,塑料污染仍然是一个巨大的问题。每年,大约有800万公吨的碳会流入海洋,造成危害鱼类和野生动物一旦它进入食物链,就会构成威胁人类健康。塑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入食物链;例如,塑料被分解,最终进入海洋和我们食用的海洋动物。据报道,在欧洲、俄罗斯和日本,人们的垃圾中甚至发现了塑料碎片一项小型试点研究.塑料及其副产品对水体的污染是一种主要的环境危害联合国

公司估计每年5万亿个塑料袋.每一个都可以超过1000年才能分解很少有回收利用的。

塑料污染持续存在的部分原因是,世界各地对塑料袋的监管极不平衡,存在许多漏洞。以下是塑料袋法规未能有效减缓海洋污染的几个原因:

1)大多数国家未能对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监管。

很少有国家监管塑料袋的整个生命周期——从制造和生产,使用和分发,到贸易和处置。只有55个国家全面限制塑料袋的零售分销,同时限制制造、生产和进口。其余包括可能无法遏制整体塑料污染的漏洞。例如,中国禁止塑料袋进口,并要求零售商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购物袋的费用,但没有明确限制塑料袋的生产或出口。厄瓜多尔、萨尔瓦多和圭亚那只管制塑料袋的处置,而没有管制塑料袋的进口、生产和零售使用。

2)国家倾向于部分禁止而不是全面禁止。

我们考察的89个国家选择了部分禁止或限制塑料禁令,而不是全面禁止。部分禁令可能包括对塑料袋厚度或成分的要求。规定了一系列的厚度和生物降解性要求。例如,法国、印度、意大利、马达加斯加和其他几个国家并没有完全禁止使用所有的塑料袋,但它们确实禁止或对厚度小于50微米的塑料袋征税。

3)几乎没有国家限制塑料袋的生产。

制造量限制可以说是限制塑料进入市场的最有效手段之一,但却是使用最少的监管机制。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,佛得角,包括明确的生产限制。该国对塑料袋的产量实施了百分比削减,从2015年的60%开始,到2016年全面禁止塑料袋生效时,这一比例增加到100%。从那时起,该国只允许使用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的塑料袋。

4)有很多例外。

91个禁止使用塑料袋的国家中有25个国家有豁免,许多国家有多重豁免。例如,柬埔寨对非商业用途的少量(少于100公斤)塑料袋的进口不受禁令限制。14个非洲国家的塑料袋禁令得到了明确豁免。豁免可能涉及某些活动或产品。最常见的豁免包括处理和运输易腐烂和新鲜食品、携带小型零售物品、用于科学或医疗研究以及垃圾或废物储存和处置。其他豁免包括用于出口、国家安全(机场和免税袋)或农业用途的塑料袋。

5)对一次性塑料袋的替代品不提供奖励。

政府经常没有为可重复使用的塑料袋提供补贴。他们也没有要求在塑料或生物降解袋中使用可回收的材料。我们调查的国家中,只有16个国家制定了使用可重复使用袋或塑料替代品的规定,比如用植物材料制成的袋。

改变的机会

有些国家超越了现有法规的要求令人兴奋的新方法.他们试图将塑料污染的责任从消费者和政府转移到生产塑料的公司。例如,澳大利亚和印度制定了法律要求生产者延伸责任(EPR),这是一种政策方法,生产者必须对其产品的清洁或回收负责。环保工作包括管理产品在生产、分销、使用、收集、再使用、循环再造、再加工和处置的所有阶段的潜在影响。

正如塑料生产过去20年翻了一番而且预计还会继续增加,全世界迫切需要减少其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。的联合国环境大会本周的会议将重点讨论可持续消费和生产问题。理想情况下,人们会做出决定,对抗我们对塑料的依赖,并增加对可重复使用替代品的使用。我们需要在世界范围内改进法律的设计和执行。